<font>

已弃用: 不再推荐使用该特性。虽然一些浏览器仍然支持它,但也许已从相关的 web 标准中移除,也许正准备移除或出于兼容性而保留。请尽量不要使用该特性,并更新现有的代码;参见本页面底部的兼容性表格以指导你作出决定。请注意,该特性随时可能无法正常工作。

概要

HTML Font 元素<font>)定义了该内容的字体大小、顏色与表现。

备注: 不要使用这个元素!请使用 CSS 字体属性来为文本添加样式。

属性

如同其他 HTML 元素,这个元素支持全局属性 (en-US)

color 已弃用

这个属性使用颜色名称或是十六进制的 #RRGGBB 格式,来设置文字的颜色。

face 已弃用

这个属性列出了一个或多个逗号分隔的字体名称。默认样式中的文档文字,会使用客户端浏览器所支持的,第一个字体风格来渲染。如果本地系统中并没有安装列出的字体,浏览器会使用系统预设的均衡(proportional)或等宽(fixed-width)字体。

size 已弃用

该属性将字体大小指定为数字或相对值。数值范围从 17,其中 1 是最小的,3 是默认值。可以使用相对值来定义它,例如 +2-3,这将其设置为相对于默认值 3

DOM 接口

这个元素实现了 HTMLFontElement (en-US) 接口。

规范

Specification
HTML Standard
# font

浏览器兼容性

BCD tables only load in the browser